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7日 09:18   来源:张岚 初审:何霖 终审:刘长江  点击:[

为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教研活动,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更好发挥科研教研育人功能。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四学生可以作为研人员。

2.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且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同一年度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上一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下一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参与项目申报不得超过1项;已经获准校级科研项目的不得再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3.与往届立项项目题目雷同者如没有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4.每个项目须有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若非学院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年度指导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类型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学类研究项目

(三)申报内容

支持包括学生自主命题的科研教研项目或拟参加各类校内外重要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项目。项目应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立项名额

为确保项目质量,宁缺毋滥,本年度院级科研教研项目将根据学院项目评审委员会初评结果按申报数量的50%确定立项

(五)项目经费及奖励

项目以合格结题,资助600元;项目以优秀结题,资助800元。

项目以合格结题,项目负责人综合量化分计10分,参与者各计5分;项目以优秀结题,项目负责人综合量化分计15分,参与者各计8分,每个项目参与者最多只认定 4 人。

(六)预期成果形式

结题成果可为论文调研报告专利等。

凡研究成果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或被市厅级以上领导签批,免于答辩;成果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等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类赛事并获奖,免于答辩。

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专利权为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有项目组学生署名,且参与项目的学生应排名前2位,指导教师可以以通讯作者署名并视为本人一作给予认定及奖励。成果中须注明“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书》须A4纸打印,项目组成员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指导教师需签署推荐意见、手写签名申请人将《申请书》(附件1)纸质1份与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班级+姓名+项目名称)11月15日前报送给学院东C311教学科研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fxyjkb@163.com

2.学院对申报的项目召开评审会,根据学院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确立拟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3年度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立项名单。

    三、项目实施

1.院级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每年定期申请一次,项目启动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份结项时间为第二年11月份

2.学生科研教研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按进度要求认真执行,严禁抄袭或盗用别人的研究成果

3.学院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计划执行或工作无进展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开展对未按计划开展的项目提出批评、警告,甚至终止项目

    四、鉴定结项

1.根据项目申报的类别,项目组围绕项目研究提交论文、调研报告或专利。发表论文需注明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资助

2.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学院教科办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学院评审委员会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3.对结题未通过的项目或被终止的项目,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大学生教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处理,不再划拨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大学生科研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申报下年度大学生科研教研项目。

、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张岚 联系方式13547248548(电话) 798978815(QQ)


上一篇: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3年度三笔字比赛获奖名单公布
下一篇:关于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