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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公告
2025年05月15日 15:49   来源:朱仕金  点击:[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达州市社科联和学校同意,达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2025年度项目申报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立项原则

(一)立足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研究,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基础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二)项目申请者可参考《2025年度项目选题指南》自行拟定具体申报题目,亦可根据申请者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拟项目选题进行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经费资助

(一)本年度项目分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填写相应的项目类别。

(二)中心将根据项目类别分别给予立项项目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立项单位应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要求在1年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完成课题研究。

(二)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的纪检监察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完成项目研究。鼓励团队申报项目,重点项目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三)每个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是我校教师的,在校内科研平台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的不超过2项。

(四)项目申报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项目申报书,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项目。

五、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字数在2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党政机关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45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满足重点项目结项要求;字数在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得到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签批的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三)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项目主题密切相关;所有结项成果应注明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否则不得以此结项;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知网查重检索,重复率不得20%。

六、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见公告附录(包括《选题指南》《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项目申报报送材料包括:科研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5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申报汇总表(由组织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上报)1份,由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以单位的名义汇总统一寄送,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um411@126.com。

(三)申报日期:本年度申报工作自2025年5月15日起开始受理,截至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邮寄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中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东区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朱仕金(收),邮编:635000,联系电话:15228151081。



达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四川文理学院科技处

达州市党风廉政研究中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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